第687章 太阳太阳请你告诉我
小说:体重兑换系统:胖子逆袭计划作者:李渡平字数:2772更新时间 : 2025-12-12 10:18:57
《长夜执火者》的主角“我”,名叫程门。
程门,程门立雪的程门。
商叶初很奇怪,盛闻之为什么要给自己的主角取这么个怪异的名字。这和叫“XX家炕头”有什么区别?
盛闻之不情不愿地解释说,最初写书的时候,其实只想让主角叫小甲,有个称呼就好。但写着写着,觉得这样叫,很像犯罪嫌疑人,写起来没有沉浸感。便给主角取名叫“成门”,盛闻之的前两个字各取一半。
然而,因为输入法的惯性,打“成门”两个字时,弹出来的匹配词只有“城门”和“程门立雪”两个。盛闻之又觉得程门也凑合,便改成这个了。
虽然名字十分敷衍,但程门的人设相当不错。
程门尖酸刻薄,油嘴滑舌,脑子转得飞快。身上有阿加莎·克里斯蒂笔下那些推理小说黄金时代的冷幽默毒舌侦探的影子。还带着一些不言而喻的自恋,这是盛闻之本人的风格。
然而,程门却不是侦探,而是一位调查记者。所谓调查记者,就是专精于采写难度大、耗费时间长的报道任务的大记者,社会影响力很高。
《长夜执火者》,便是以这位调查记者的视角,串联起了五个惊天大案。
如今要改编成电影,这个人设就有些不足了。
跟着古文华、骆尧、郑博瀚、简晓君等人历练了这么久,商叶初也有了点心得。虽然她说不出程门的人设具体哪里不合适,但却能看得出,《长夜执火者》想要拍成卖座的电影,主角人设是一定要有所改动的。
上一次瞒着盛闻之魔改《规则杂货店》,最后闹得实在难看,俩人险些兵戈相向。这次,商叶初决定直接摊牌。
商叶初剥开雪糕的外衣,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。
苦巧克力味,口感细腻,冰冰凉凉,浓郁醇厚。
商叶初慢慢道:“蚊子,有些话我得说在前头……”
盛闻之叼着另一支雪糕,含含糊糊道:“又要魔改我的小说?不是吧,你说《规则杂货店》不够商业,我不反驳。推理小说还要怎么商业?”
商叶初又咬了一口雪糕:“改肯定要改,节奏上要更紧凑一些。好苦,主角的人设也要微调一下。”
盛闻之冷笑一声:“微调。”
“你放心,肯定不会改得很离谱。”商叶初道,“这里面怎么还有夹心——我自己也是要出演的,把主角人设改得粗俗油腻对我有什么好处?”
“也许你会想挑战自我呢。”
“表演一个浮于表面的三俗角色算什么挑战?怎么也得选个专门刻画这一类边缘角色的片子,深入地挖掘一番,好好钻研。那才叫挑战吧。”商叶初品了品,“这雪糕味道还行。”
盛闻之咬了一小口:“我觉得一般。原来挑战自我的门槛这么高吗?我经常看到娱乐圈的艺人演一些灰头土脸的角色,说是大突破呢。”
“你什么时候关注娱乐圈了?”
“我有段时间天天盼着你跌落神坛,落魄得回幸福街卖手抓饼,所以也关注了一些。这个糖浆夹心也太腻了。”
商叶初无语了片刻,解释道:“那算什么大突破,只不过是拿卖丑当噱头罢了。”
复杂的心理,结构性人物弧光,戏剧张力,喜剧内核下的悲剧性,悲剧内核下的生命力。对于艺人而言,这些才是最难揣摩的东西。对于角色而言,这些反而是最重要的东西,远胜于外表。
然而,娱乐圈很多人,却粗暴地把这一切厚重复杂的东西,归结为“丑角”两个字。画个脏脸,焖个油头,穿两件破衣烂衫。宣传通稿嚷嚷一番敬业,蜕变,大挑战——实际上,挑战的不是角色难度,顶多是形象禁忌,还有粉丝的心理防线罢了。
若表演技法毫无进步,表演语言如出一辙,情绪结构毫无变化;然而,因为穿了两件脏衣服、抹了两把灶灰黑粉底,就能腆着脸嚷嚷大突破——突破的到底是人,还是这两件破衣?
与其说是为了追求艺术而扮丑,不如说是“为了证明我很敢追求艺术”而扮丑。
商叶初没有那个闲心。她如果想突破形象,只会追求真正由内而外的蜕变,而不是为了集邮各种形象,特意去演一些三俗角色给粉丝添堵。
商叶初不想长篇大论地跟盛闻之理论这些。倒不是瞧不起盛闻之,觉得他肯定不会懂。纯粹是因为舌头尖还在疼,不想多说话。
“所以,”商叶初一边冰着舌尖,一边总结道,“你不用担心。虽然为了商业化考量,会把主角人设改得更接地气一点,但接地气是接地气,和低俗是两码事。你放心好了。”
盛闻之不吭声了,半晌道:“我信你,但我不信你们公司其他的编剧和导演。改可以,但改完了要给我过目。”
商叶初提议:“要不你干脆直接自己改?”
“那太麻烦了,”盛闻之坚决地摇头,“我还要写我自己的东西。把已经写好的东西重新改成另一个格式太无聊了,我会吐的。”
就知道会得到这个回答。《幸福街》时期催盛闻之写剧本的经历还历历在目呢。
“好吧。”商叶初痛快道,“我带你去公司,先把合同签了。”
今天来的目的已经达成,商叶初看盛闻之也顺眼了许多。连咬舌撞头之仇都丢下了,甚至还有闲心叙旧:“去洗个澡,好好收拾收拾一下。我记得前年我在你家住的时候,你家里还挺干净的,瞧瞧你家现在这样。”
盛闻之打了个哈欠,啃光最后一口雪糕,将棍儿丢到垃圾桶:“以前家里有书房。书房之外的地方,家政阿姨天天打扫都无所谓。反正我的稿子和笔记都跑不出书房去。这间公寓没有书房,我只能把稿子和笔记随便放。三放两放就找不到了。又不敢让家政收拾,怕收拾一通,就更找不到了。”
商叶初无法评价这种混乱的生活方式,她自己的生活作息也不怎么健康。只好道:“算了,我也管不了你。等回去我请公司给你雇几个专业的人。为了谢我,你把《天象》和《窥探者日志》卖给我怎么样?”
盛闻之伸了个懒腰:“那就谢谢了。没门。”
“真是让人毫不意外,”商叶初走到窗边,一扯窗帘,笑道:“别的也就算了。不过你也该晒晒太阳了——咦?”
不知何时,窗外的雪已经停了。冬日明丽的暖阳射进窗棂,将这间昏昏暗暗的小卧室照得亮亮堂堂。
天光大亮。
阳光久违地照在盛闻之身上。他下意识眯了眯眼,伸手遮了遮这对他而言过于暴烈的日光。
商叶初的身影站在日光中。忽地,她回过身来,手中举着一本小小的笔记本。
“我就说晒晒太阳有好处吧,这不是你的笔记吗?”商叶初在白亮的日光中笑道,“它就窗台上。只是你太久没拉窗帘了。”
盛闻之怔住了。
良久,他慢慢将举在额前的手放了下来,苦笑道:
“嗯,你说得对。晒太阳有好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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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门,程门立雪的程门。
商叶初很奇怪,盛闻之为什么要给自己的主角取这么个怪异的名字。这和叫“XX家炕头”有什么区别?
盛闻之不情不愿地解释说,最初写书的时候,其实只想让主角叫小甲,有个称呼就好。但写着写着,觉得这样叫,很像犯罪嫌疑人,写起来没有沉浸感。便给主角取名叫“成门”,盛闻之的前两个字各取一半。
然而,因为输入法的惯性,打“成门”两个字时,弹出来的匹配词只有“城门”和“程门立雪”两个。盛闻之又觉得程门也凑合,便改成这个了。
虽然名字十分敷衍,但程门的人设相当不错。
程门尖酸刻薄,油嘴滑舌,脑子转得飞快。身上有阿加莎·克里斯蒂笔下那些推理小说黄金时代的冷幽默毒舌侦探的影子。还带着一些不言而喻的自恋,这是盛闻之本人的风格。
然而,程门却不是侦探,而是一位调查记者。所谓调查记者,就是专精于采写难度大、耗费时间长的报道任务的大记者,社会影响力很高。
《长夜执火者》,便是以这位调查记者的视角,串联起了五个惊天大案。
如今要改编成电影,这个人设就有些不足了。
跟着古文华、骆尧、郑博瀚、简晓君等人历练了这么久,商叶初也有了点心得。虽然她说不出程门的人设具体哪里不合适,但却能看得出,《长夜执火者》想要拍成卖座的电影,主角人设是一定要有所改动的。
上一次瞒着盛闻之魔改《规则杂货店》,最后闹得实在难看,俩人险些兵戈相向。这次,商叶初决定直接摊牌。
商叶初剥开雪糕的外衣,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。
苦巧克力味,口感细腻,冰冰凉凉,浓郁醇厚。
商叶初慢慢道:“蚊子,有些话我得说在前头……”
盛闻之叼着另一支雪糕,含含糊糊道:“又要魔改我的小说?不是吧,你说《规则杂货店》不够商业,我不反驳。推理小说还要怎么商业?”
商叶初又咬了一口雪糕:“改肯定要改,节奏上要更紧凑一些。好苦,主角的人设也要微调一下。”
盛闻之冷笑一声:“微调。”
“你放心,肯定不会改得很离谱。”商叶初道,“这里面怎么还有夹心——我自己也是要出演的,把主角人设改得粗俗油腻对我有什么好处?”
“也许你会想挑战自我呢。”
“表演一个浮于表面的三俗角色算什么挑战?怎么也得选个专门刻画这一类边缘角色的片子,深入地挖掘一番,好好钻研。那才叫挑战吧。”商叶初品了品,“这雪糕味道还行。”
盛闻之咬了一小口:“我觉得一般。原来挑战自我的门槛这么高吗?我经常看到娱乐圈的艺人演一些灰头土脸的角色,说是大突破呢。”
“你什么时候关注娱乐圈了?”
“我有段时间天天盼着你跌落神坛,落魄得回幸福街卖手抓饼,所以也关注了一些。这个糖浆夹心也太腻了。”
商叶初无语了片刻,解释道:“那算什么大突破,只不过是拿卖丑当噱头罢了。”
复杂的心理,结构性人物弧光,戏剧张力,喜剧内核下的悲剧性,悲剧内核下的生命力。对于艺人而言,这些才是最难揣摩的东西。对于角色而言,这些反而是最重要的东西,远胜于外表。
然而,娱乐圈很多人,却粗暴地把这一切厚重复杂的东西,归结为“丑角”两个字。画个脏脸,焖个油头,穿两件破衣烂衫。宣传通稿嚷嚷一番敬业,蜕变,大挑战——实际上,挑战的不是角色难度,顶多是形象禁忌,还有粉丝的心理防线罢了。
若表演技法毫无进步,表演语言如出一辙,情绪结构毫无变化;然而,因为穿了两件脏衣服、抹了两把灶灰黑粉底,就能腆着脸嚷嚷大突破——突破的到底是人,还是这两件破衣?
与其说是为了追求艺术而扮丑,不如说是“为了证明我很敢追求艺术”而扮丑。
商叶初没有那个闲心。她如果想突破形象,只会追求真正由内而外的蜕变,而不是为了集邮各种形象,特意去演一些三俗角色给粉丝添堵。
商叶初不想长篇大论地跟盛闻之理论这些。倒不是瞧不起盛闻之,觉得他肯定不会懂。纯粹是因为舌头尖还在疼,不想多说话。
“所以,”商叶初一边冰着舌尖,一边总结道,“你不用担心。虽然为了商业化考量,会把主角人设改得更接地气一点,但接地气是接地气,和低俗是两码事。你放心好了。”
盛闻之不吭声了,半晌道:“我信你,但我不信你们公司其他的编剧和导演。改可以,但改完了要给我过目。”
商叶初提议:“要不你干脆直接自己改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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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知道会得到这个回答。《幸福街》时期催盛闻之写剧本的经历还历历在目呢。
“好吧。”商叶初痛快道,“我带你去公司,先把合同签了。”
今天来的目的已经达成,商叶初看盛闻之也顺眼了许多。连咬舌撞头之仇都丢下了,甚至还有闲心叙旧:“去洗个澡,好好收拾收拾一下。我记得前年我在你家住的时候,你家里还挺干净的,瞧瞧你家现在这样。”
盛闻之打了个哈欠,啃光最后一口雪糕,将棍儿丢到垃圾桶:“以前家里有书房。书房之外的地方,家政阿姨天天打扫都无所谓。反正我的稿子和笔记都跑不出书房去。这间公寓没有书房,我只能把稿子和笔记随便放。三放两放就找不到了。又不敢让家政收拾,怕收拾一通,就更找不到了。”
商叶初无法评价这种混乱的生活方式,她自己的生活作息也不怎么健康。只好道:“算了,我也管不了你。等回去我请公司给你雇几个专业的人。为了谢我,你把《天象》和《窥探者日志》卖给我怎么样?”
盛闻之伸了个懒腰:“那就谢谢了。没门。”
“真是让人毫不意外,”商叶初走到窗边,一扯窗帘,笑道:“别的也就算了。不过你也该晒晒太阳了——咦?”
不知何时,窗外的雪已经停了。冬日明丽的暖阳射进窗棂,将这间昏昏暗暗的小卧室照得亮亮堂堂。
天光大亮。
阳光久违地照在盛闻之身上。他下意识眯了眯眼,伸手遮了遮这对他而言过于暴烈的日光。
商叶初的身影站在日光中。忽地,她回过身来,手中举着一本小小的笔记本。
“我就说晒晒太阳有好处吧,这不是你的笔记吗?”商叶初在白亮的日光中笑道,“它就窗台上。只是你太久没拉窗帘了。”
盛闻之怔住了。
良久,他慢慢将举在额前的手放了下来,苦笑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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