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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一章 草原上的最后一碗酒

小说:匪祸天下作者:信马由缰123字数:6811更新时间 : 2026-01-02 01:22:09
    草原的秋天来得急,走得也快。

    前几天还金灿灿的草场,被几场夜风一吹,转眼就泛起了枯黄。天也高了,云也淡了,连吹在脸上的风都带了刀子似的锋利劲儿。

    校场点兵台前,黑压压站满了人。

    风雷军的老弟兄们穿着修补过的旧甲,手里攥着磨得锃亮的刀枪,一个个挺着胸膛,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。阿卡拉新军的将士们站在另一侧,虽然队列不如风雷军齐整,但那股子刚从血火里爬出来的杀气,却是半分不差。

    我站在点将台上,没穿盔甲——那玩意儿沉得要命,赶路的时候能省点力气是点力气。就一身洗得发白的靛蓝布衣,袖口挽到小臂,露出结痂的伤疤。腰里挂着温妮给的锦囊,贴着胸口揣着绿珠绣的平安符,还有秦大哥当年送我的那块虎形玉佩——冰凉的玉贴着皮肉,像他还在看着我。

    牛大宝扛着他那对门板似的金锏,杵在我左边,呼哧呼哧喘着粗气,不知道是激动还是昨晚上酒喝多了。高怀德抱着青芒剑,站在我右边,依旧那副死人脸,可你要是仔细看,能看见他眼底那点压不住的、狼一样的光。

    朱三炮没在台上——这黑小子正带着他那帮火器营的弟兄,在校场角落里最后一遍检查那些要带走的“宝贝”。弩车拆了装在车上,火油罐子用软草裹得严严实实,引信单独装在防潮的竹筒里。他撅着屁股趴在一架弩床上,拿个小刷子一点点刷着机簧上的灰,那模样,比他伺候亲爹还上心。

    崔二狗站在台下第一排,洗干净了脸,换了身新衣裳,可那股子从骨头里透出来的疲惫劲儿还没散尽。他仰着头看我,眼神复杂——有回家的急切,有报仇的渴望,还有那么一丝丝,连他自己可能都没察觉到的、对这片草原的不舍。

    苏和骑马从营门外进来,身后跟着几十辆大车。车轮子在夯实的土路上碾出深深的辙印,拉车的马喷着白气,显然分量不轻。

    他翻身下马,快步走到台前,抱拳行礼:“将军!粮草、药材、备用军械已全部装车!按您的吩咐,每人配了双马,沿途驿站也已打点妥当!”

    我点点头,目光扫过台下那一张张或年轻或沧桑的脸。

    三天前,崔二狗带回来的消息像一块大石头,压得人喘不过气。可奇怪的是,真到了要走的这天,心里反倒平静了。就像一把刀磨到了最锋利的时候,反而没了之前的躁动,只剩下一股子冰冷的、沉甸甸的杀意。

    “都他娘的给老子听好了!”

    我开口,声音不大,却足够让每个人都听见。风吹过来,带着草屑和尘土的味道。

    “今天,咱们要回家了!”

    台下瞬间安静下来,只有旗子被风扯得猎猎作响。

    “回家干啥?”我顿了顿,目光从东扫到西,“报仇!”

    “秦大哥,咱们风雷军的魂,让人用冷箭害死在洛州城外!傅青山,豆芽儿那小子,至今生死不明!红巾军几万弟兄的血,不能白流!”

    我越说声音越冷,像结了冰的刀子:“朝廷烂透了,宁王老狗一手遮天,狗皇帝躲在宫里赏花!中原的老百姓,过得比草原上的牲口还不如!这样的世道,该不该翻过来?”

    “该!!”怒吼声如同惊雷炸开。

    “对,该!”我猛地拔出腰间的寒冰宝刀,刀锋在秋阳下泛着幽蓝的光,“咱们这趟回去,不是请客吃饭,不是游山玩水!是杀人,是放火,是把那帮吃人不吐骨头的杂碎,一个个揪出来,砍了!”

    刀尖直指东南:“前头是刀山火海,是几万朝廷兵马!怕不怕?”

    “不怕!!”

    “好!”我收刀入鞘,咧嘴笑了,笑得有点狰狞,“老子就知道,带出来的兵,没一个孬种!”

    我转过身,看向站在台侧的苏和:“苏和!”

    “末将在!”

    “圣泉城,还有这偌大的草原,老子就交给你了!”我走到他面前,盯着他的眼睛,压低声音说道:“温妮陛下是个好君主,但她毕竟是个女子,肩上的担子太重。

    你给我护好了她,也护好了这片咱们共同流过血的土地!要是等我回来,发现这儿出了岔子……”

    我没说完,但眼神里的意思,他懂。

    苏和单膝跪地,抱拳过头,声音铿锵:“将军放心!末将在此立誓,人在城在,人在草原在!必不负将军所托,不负女王陛下!”

    我扶他起来,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。这小子,几个月前还是个只会砍人的莽夫,现在已经有几分大将之风了。时间这玩意儿,真他娘的神奇。

    我又看向台下那些阿卡拉新军的将士。他们中的许多人,几个月前还是农夫、牧民,或者哈斯手下的降卒。如今站在这里,眼神里已经有了军人的坚毅。

    “阿卡拉的兄弟们!”我用上了内力,让声音传得更远,“咱们一起打过密陀罗,一起烧过蝎子营,一起淌过血!这份交情,老子记在心里!”

    “老子这一走,不知何时能回。但你们记住,风雷军和阿卡拉新军,是过命的交情!将来若是草原再有难处,指个信来,老子就是隔着千山万水,也带人杀回来!”

    这番话我说得真诚。战场上并肩子砍过人的交情,做不得假。

    阿卡拉新军那边沉默了片刻,突然,一个当初跟着我们从黑石城杀出来的百夫长猛地举起弯刀,用生硬的阿卡拉语吼道:“刘将军!一路平安!早日凯旋!”

    紧接着,成千上万个声音跟着吼起来,虽然口音杂乱,却汇成了一股震天的声浪:“刘将军!一路平安!早日凯旋!!”

    我鼻子有点发酸,赶紧仰起头,假装看天。

    他娘的,这风吹得人眼睛疼。

    “时辰到了!”我深吸一口气,压下胸口的翻腾,厉声道,“风雷军全体——上马!”

    “哗啦啦——”

    甲叶碰撞声、马蹄踏地声、兵器归鞘声交织在一起。风雷军老兵们,动作整齐划一,翻身上马。那些从阿卡拉新军中挑选出来、自愿跟随我们回中原的五百勇士,也利落地跨上马背。

    整个校场,刹那间被一股肃杀之气笼罩。

    我也翻身上了枣红马——这老伙计跟着我从中原到草原,又从草原杀回去,鬃毛里都染了风霜。它似乎知道要回家了,兴奋地打着响鼻,前蹄不安地刨着地面。

    绿珠骑着另一匹白马,来到我身边。她今天穿了身利落的骑装,头发绾成简单的发髻,用一根木簪固定。背上背着个小包袱,腰间挂着剑。阳光照在她脸上,那轮廓柔和却又坚定。

    “都收拾好了?”我问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她点点头,看了我一眼,又迅速移开目光,耳根子有点红。

    我知道她在想什么。昨晚上,这丫头翻来覆去睡不着,最后钻到我被窝里,什么话也不说,就那么紧紧抱着我,直到天亮。温妮给的那锦囊,她看见了,没问,我也没说。有些事,心里明白就行。

    “出发!”我猛地一挥手。

    牛大宝一马当先,扛着金锏冲出营门。高怀德带着特战营紧随其后,像一把出鞘的尖刀。接着是朱三炮押着的火器营车队,车轮滚滚,扬起漫天尘土。再后面,是风雷军的主力,以及阿卡拉志愿兵。

    我和绿珠走在队伍中段。崔二狗凑过来,低声道:“将军,按咱们商量的路线,先往东南走,三天后抵达边境鹰嘴峡。那里有咱们的人接应,过了峡,就算正式进入大顺地界了。”

    “沿途哨探放出去没有?”

    “放了,怀德将军亲自安排的,前后二十里,确保没有埋伏。”

    我点点头,不再说话。

    队伍像一条黑色的长龙,缓缓离开了圣泉城。城墙上,密密麻麻站满了送行的百姓。他们挥舞着手中的布巾、帽子,有些人大声喊着什么,声音被风吹散,听不真切。

    我回头望去,在城楼最高处,看见了一个小小的、白色的身影。

    温妮。

    她没穿王袍,就一身素白衣裙,站在那儿,像一朵开在城墙上的雪莲。距离太远,看不清表情,但我知道,她一定在看着。

    我抬起手,朝那个方向挥了挥。

    白色身影似乎动了一下,然后,一面小小的、金色的旗子,在城头缓缓展开,在风中猎猎飞舞——那是阿卡拉女王的王旗。

    她在用这种方式,为我送行。

    我心里某个地方,轻轻抽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走吧。”我对绿珠说,扯动缰绳,转回头,不再往后看。

    有些风景,看一眼就够了。看多了,腿就软了,心就黏了,刀就钝了。

    队伍出了城,速度渐渐加快。秋天的草原一望无际,枯黄的草浪在风中起伏,像一片金色的海洋。远处有牧民的帐篷,炊烟袅袅升起,几只牧羊犬追着队伍叫了一阵,又悻悻地跑回去。

    一切看似平静。

    可我知道,这份平静,是用血换来的。脚下的每一寸土地,都可能埋着战死的弟兄——有风雷军的,有阿卡拉新军的,也有密陀罗和沙漠部落的。

    战争这玩意儿,从来就没有真正的赢家。只不过,有些人输掉了命,有些人输掉了家,而我们这些还活着的,不过是在赌桌上多押了一轮注罢了。

    “将军,前面就到三岔口了。”崔二狗指着前方。

    那是三条路的交汇处:一条往东,通往黑石城;一条往南,是我们要去的边境方向;还有一条往西,深入草原腹地。

    几个月前,我们就是从东边那条路来,打下了黑石城。如今要从南边走,离开这片土地。

    “停!”我举起手。

    队伍缓缓停下。我跳下马,走到三岔口中央。地上有块半人高的青石,被磨得光滑,显然常有人在此歇脚。

    我从马鞍旁摘下一个皮囊,里面是出城前装好的烈酒。又掏出三个粗陶碗,摆在青石上。

    牛大宝、高怀德、崔二狗都围了过来。朱三炮也颠颠地跑过来,手里还攥着个扳手——这黑小子,工具不离身。

    “倒酒。”我说。

    崔二狗接过皮囊,把三个碗都斟满。清冽的酒液在碗里晃荡,映着秋日高远的天空。

    我端起第一碗,面向东方——黑石城的方向。

    “这一碗,敬黑石城下战死的弟兄。”我把酒缓缓洒在地上,“不管你们以前是跟着哈斯,还是后来跟着我们,既然死在了这片土地上,就是草原的魂。安息吧。”

    酒渗进泥土,很快不见了踪影。

    我端起第二碗,面向西方——圣泉城的方向。

    “这一碗,敬温妮陛下,敬苏和,敬所有留在草原的阿卡拉兄弟。”我一饮而尽,辣得喉咙发烫,“保重。等我回来,再一起喝酒。”

    第三碗,我端起来,却半晌没动。

    牛大宝忍不住问:“将军,这碗敬谁?”

    我低头看着碗里晃动的酒,笑了笑,笑容有点苦:“敬秦大哥,敬豆芽儿,敬所有死在中原、尸骨未寒的红巾军弟兄。”

    说完,我把碗凑到嘴边,却没喝,而是手腕一翻,将整碗酒泼向东南方——中原的方向。

    酒水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,阳光下,像一道小小的、透明的彩虹。

    “弟兄们,”我对着空无一人的东南方,轻声说,“再等等。老子…这就带你们回家。”

    风从东南吹来,带着远方陌生的、尘土的气息。

    我把碗重重磕在青石上,陶碗应声而碎。

    “上马!继续赶路!”

    队伍再次动了起来。马蹄声、车轮声、风声混在一起,像一曲苍凉的行军调。

    绿珠策马跟上来,与我并辔而行。她看了我一眼,忽然从怀里掏出个小布袋,递给我。

    “什么?”我接过,入手沉甸甸的。

    “炒面,掺了肉干和奶渣。”她小声说,“路上饿的时候,抓一把就能吃。你…你总是忘记吃饭。”

    我捏了捏布袋,心里暖了一下。这丫头,总是这样,不声不响地把什么都准备好了。

    “谢了。”我把布袋塞进怀里,想了想,又补了一句,“等回了中原,老子请你吃真正的江南点心。听说那儿的糕点,甜得能腻掉牙。”

    绿珠抿嘴笑了,眼睛弯成月牙:“好。我等着。”

    夕阳西下时,我们在一条小河旁扎营。

    草原的夜晚来得快,太阳刚落山,天就黑透了。星星一颗接一颗蹦出来,密密麻麻铺满了夜空,低得仿佛伸手就能摘到。

    篝火点起来,驱散了秋夜的寒意。火头军架起大锅,煮着混了肉干和野菜的糊糊。香味飘出来,勾得人肚子咕咕叫。

    牛大宝凑在火堆边,一边啃着干粮,一边跟几个老兵吹嘘他当年在中原如何一人独战十八个官军。朱三炮蹲在一旁,就着火光摆弄他的弩机零件。高怀德坐在阴影里,慢慢擦拭着他的青芒剑,剑身映着火光,一跳一跳的。

    崔二狗拿着张简陋的地图,凑到我身边:“将军,按这个速度,后天晌午就能到鹰嘴峡。接应的人说,峡那边…不太平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说?”我舀了勺糊糊,吹了吹热气。

    “宁王为了对付红巾军,把西疆几个边镇的兵调走了大半。现在那边盗匪蜂起,有些是大股流寇,有些干脆就是溃兵扮的。”崔二狗压低声音,“过了鹰嘴峡,头三天路程最险,要穿过一片叫‘鬼见愁’的乱石岗。那地方易守难攻,听说最近聚了一伙悍匪,专劫过往商旅。”

    我咽下糊糊,舔了舔勺子:“多少人?”

    “说不准,少说三五百,多的可能上千。”崔二狗皱眉,“关键是那地方地形太复杂,咱们带着这么多车马,万一被堵在里面……”

    我没立刻接话,慢慢把碗里的糊糊喝完。热食下肚,身上暖和了些,脑子也清醒了。

    “怀德。”我朝阴影里喊了一声。

    高怀德抬起头。

    “你带二十个人,现在出发,轻装简从,连夜赶往鹰嘴峡。”我沉声道,“不要惊动接应的人,先摸清楚乱石岗的情况。匪首是谁,兵力多少,埋伏点可能在哪儿——我要知道得一清二楚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高怀德起身,剑已入鞘。他打了个呼哨,二十个特战营的弟兄无声无息地从各个火堆边站起来,迅速整理装备。

    不到一炷香的工夫,二十一人、二十一匹马,像一群融入夜色的幽灵,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营地,消失在东南方向的黑暗里。

    牛大宝凑过来,瓮声瓮气道:“将军,用得着这么小心吗?一伙小贼而已,等到了地方,俺老牛带人一个冲锋,全给他碾碎了!”

    我瞥了他一眼:“你忘了秦大哥怎么死的?”

    牛大宝一愣,张了张嘴,没说出话。

    “轻敌,是送命最快的法子。”我把空碗递给绿珠,抹了抹嘴,“咱们现在每一步,都得走稳了。这些弟兄跟着咱们回去报仇,不是来送死的。”

    牛大宝低下头,不吭声了。

    我起身,走到营地边缘。远处,草原沉浸在无边的黑暗里,只有风声呜咽。更远的东南方,天地交界处一片漆黑,像一张巨兽的嘴,等着吞噬一切。

    绿珠跟过来,把一件皮裘披在我肩上。

    “夜里凉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我握住她的手,发现她指尖冰凉。“去火堆边坐着,别跟着我吹风。”

    “你呢?”

    “我看看星星。”我仰起头,“中原的星星,没这么亮,也没这么多。”

    绿珠也抬起头,看了一会儿,轻声说:“不管在哪儿,星星都是同样的星星。”

    我笑了,把她往怀里搂了搂。这丫头,有时候说出的话,还挺有道理。

    夜深了,营地渐渐安静下来。除了哨兵走动的脚步声和偶尔的马嘶,只剩下篝火燃烧的噼啪声。

    我回到自己的帐篷,却没有睡意。躺在铺上,睁着眼看帐篷顶。

    脑子里乱糟糟的——想秦大哥,想豆芽儿,想宁王那张阴鸷的脸,想中原如今不知乱成什么样子,想这一路回去,要有多少人死在路上……

    还有温妮。

    城头上那个白色的小小身影,总在眼前晃。

    我翻了个身,从怀里掏出那个锦囊。借着帐篷缝隙透进来的微光,能看见上面用金线绣着阿卡拉的王室纹章。捏了捏,里面硬硬的,果然是块令牌。

    打开锦囊,倒出令牌。是块半个巴掌大的金牌,正面刻着飞鹰,背面是阿卡拉的符文。底下还压着一小卷丝帛。

    我展开丝帛,上面用娟秀的字迹写着一行中原文字:

    “此去山高水长,望君珍重。待得天下清平时,清泉苑中,温酒以待。”

    字迹有些潦草,显然写得急。最后那个“待”字的捺笔,甚至有些发抖。

    我盯着那行字,看了很久。

    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丝帛卷好,和令牌一起塞回锦囊,重新揣回怀里,贴肉放着。

    帐篷外,风声渐紧。

    我闭上眼睛,强迫自己入睡。

    明天还要赶路。

    回家的路,还长着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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